当前位置:首页 > 公招信息 > 绵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

绵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

2022-12-09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绵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名额及聘期
 
绵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综合岗位1名,聘期3年。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年龄在35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不限专业,须有一定文字功底。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原则、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招聘,按成绩由高到低1:1录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形式进行,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准备好报名表册及证明材料到绵阳市涪城区云泉南街2号园艺山集中办公区6A127室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12月7日9:00起至2022年12月 13日17:00。
 
3.咨询电话:0816-2225743(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资格初审。
 
1.报名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进入考试。
 
须提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绵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详见附件1)。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电子版(学信网查询)。
 
2.报名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准确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将取消考试资格。
 
3.报名截止后,工作人员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审查通过可获得考试资格。进入考试人员将电话通知考试时间,请报名人员注意接听电话。未获得考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将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及成绩公布。
 
获得考试资格人员全部进入考试。考试由绵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组织实施,分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
 
1.笔试。考试内容为公文起草,时间20分钟内,地点和考试时间在公布资格初审人员时一并公布。
 
2.面试。面试内容为政策和公共事务处置对策,时间8分钟以内。
 
3.成绩公布。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在绵阳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公布。
 
(四)体检。
 
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获得体检资格的报名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资格复审、考察及聘用。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经资格复审、考察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体检或资格复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是否递补录用由绵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另行研究决定。
 
五、用工模式和待遇
 
(一)正式录用后,由绵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二)新聘编外人员设置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期转正;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者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转正后每年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为不称职及以下,单位可以在聘期结束前予以解聘。
 
(三)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享受相关待遇。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所有涉及时间年限的计算截点为2022年  12月6日。
 
(二)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并记录。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聘用单位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手续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四)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准确的、确保可随时联系的电话联络方式,如因报考人员未提供有效联络方式或无法联络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绵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绵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点击下载)
 
 
 
绵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
 
2022年12月6日
 
 
来源:http://zjw.my.gov.cn/xwdt/wjtz/38448651.html
来源:本站采编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