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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新龙县公开考试招录4名村级学前辅导员的公告

2023-05-30来源:本站采编

 为促进我县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保障乡村幼儿都能接受启蒙教育,全面推进全县95个行政村学前教育,从源头上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根据(川教函〔2017〕344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全县公开考试招录新龙县村级学前辅导员。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录内容(一)招录名额

根据省、州文件精神,我县应招聘190名村级学前辅导员,因个别村级学前辅导员考取其他行业工作,目前在岗186名,本次招录4名。

(二)招录范围

新龙全县范围内招录(2020年6月1日前户籍在新龙县)。

(三)招录条件应具备的条件,且以下条件要同时符合: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政治立场坚定,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反对分裂;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表现良好,无不良反映;4.热爱民族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5.具有正常履行招录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6.服从组织分配,愿意坚持在偏远学校工作;7.中专学历必须是学前教育专业;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必须是师范类的。8.年龄在18周岁—35周岁(即1988年6月1日—2005年6月1日期间出生)的人员。(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录: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吸毒史的;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6.曾从事村级学前辅导员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7.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近姻亲、其他社会关系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材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9.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村级学前辅导员工作的其他情形。(五)加分条件1.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2.具有普通话二甲以上证书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3.凡具备加分条件的一律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可叠加。二、招录程序公开招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和健康局、县公安局等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一)报名及资格审查1.报名时间及地点本次招录学前辅导员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5日-2023年6月6日。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6日18:00;新龙县教体局三楼会议室,联系人:徐厚杰(08368122606)。2.现场报名所需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2)学历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3)蓝色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4)考生须提供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行为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教师资格认定证明原件;(6)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3.报名时如实填写“新龙县招录村级学前辅导员报名表”。4.新龙县教育和体育局根据考生提交的《报名表》和相关证件,严格按照《公告》规定,进行资格初审。报名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试资格,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本人承担。5.领取准考证完成报名的考生于2023年6月7日当天下午18:00之前,由本人凭有效身份证到新龙县教体局三楼人事股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二)考试内容考试分为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1.笔试(1)笔试内容:语文基础知识占35%,数学基础知识占35%,藏文基础知识占20%,师德师风建设占10%;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2)笔试时间和地点:2023年6月8日9:00——11:00,地点:以准考证上的考试地点为准。

报考考生应按照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不包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缺一不可。严禁将手机、智能手表等一切具有通讯功能、电子存储功能的电子产品、计算器、资料、提包及其它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带至座位,否则一经发现无论是否使用均视为违纪。(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于笔试当天考试、阅卷后进行公布,考生可通过县城内广告栏进行查询。2.面试(1)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比例不得超过1:2的比例,且不得低于招录人员数;笔试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入围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可以一并进入面试;(2)面试内容:语言表达、沟通能力,专业素养、性格气质、知识储备;(3)面试时间:进入面试的人员于2023年6月9日,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根据实际,以教育体育局在面试之前发布的通知为准。(4)面试成绩占总分的40%,折合后计入最后得分。(5)面试合格名单于当天面试完成后及时在城区广告栏张榜公示。(三)政治审查政治审查在面试通过后进行,在政治审查中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政治审查条件的,取消体检资格,因政治审查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四)体检1.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折合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招录用名额数依次确定进入体检;2.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幼师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向体检医院缴纳;3.体检时间:2023年6月12日。4.体检地点:县医院。如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在2个工作日内由主管部门组织统一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只进行一次;5.毛发检测:检测地点在县公安局。检测费由考生个人向公安局缴纳。检测项目根据中共甘孜州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甘孜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2022 年全州教育体育系统师德师风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甘教体发〔2022〕9 号)以及《新龙县教育和体育局2022年师德师风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新教体发〔2022〕30号)要求执行。6.体检不合格者一律不予聘用,因考生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在已参加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五)公示公示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经笔试、面试、体检等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和体育局向社会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予以聘用,同时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三、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拟聘用人员与县教育和体育局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不按规定日期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采取聘用制,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一年内教育系统中如因个人考试等原因辞职的,以此次参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依此招录。逾期不再招录。四、资金来源、劳动报酬及社会保障(一)资金来源每人每月工资2500元,由省财政厅专项拨付和县级配套资金。(二)劳动报酬及社会保障1.村级学前辅导员待遇:每人每月工资2500元。2.村级学前辅导员保险:按照省上的相关文件规定,在聘用期间统一参加企业职工保险(五险),单位缴纳部分纳入县财政预算,个人缴纳部分代扣代缴。3.拟聘用村级学前辅导员除以上两项待遇外,不再享受其他待遇。五、监督此次招录工作将严格遵守和执行纪检监察相关纪律,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监督投诉电话:县纪委:0836-8122133县人社局:0836-8122215六、注意事项(一)县教体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任一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条件的,均有权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二)考生在报名时务必留下联系方式(手机或固定电话)。通讯方式如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新龙县教育和体育局。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三)考试成绩等所有后续公告均向社会公示发布,敬请留意。(四)《准考证》是考生参加公开考试招录新龙县村级学前辅导员考试各环节的必备证件,请妥善保管。如考生无有效身份证、《准考证》,不得参加笔试、面试、体检。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龙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新龙县教育和体育局    

  新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龙县财政局

       2023年5月29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KQzcGwv--rrNP3GjGijw4g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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