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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叙州区生产力促进中心公开招选见习人员的公告

2023-06-14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9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0〕610号)和《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宜宾市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宜人社发〔2020〕16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宜宾市叙州区生产力促进中心公开招募2名就业见习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

宜宾市叙州区生产力促进中心综合岗位。

二、报名条件和要求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16至24周岁的未就业青年;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报名人员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人员,不得参与见习人员选拔。

三、招募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3年6月13日至6月26日。。

(二)报名地点及途径:采取网络报名的见习人员,直接发送扫描件到邮箱,现场报名的见习人员请于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直接到宜宾市叙州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514办公室(柏溪街道翠柏大道122号)提交资料。联系电话:0831-6611495,邮箱:305999364@qq.com。

(三)报名所需资料:《宜宾市叙州区生产力促进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见习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1份,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还未获得毕业证可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各1份,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底1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2张。

(四)测试方式:本次招募就业见习人员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沟通交流、逻辑思维、应变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五)公示、体检:面试结果在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公示栏上进行公示,对无不良反映的拟招选见习人员,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体检,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费用:本次报考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见习时限和待遇

见习人员应在协议签订前办理好失业登记(可在户籍所在地社事服务中心办理,或通过“四川E就业”公众号网上申办),未做登记或者不符合登记条件人员,聘用资格取消。见习时间为6-12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见习期间按每月不低于25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并按规定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见习期满后,对就业见习优秀人员,区生产力促进中心可出具鉴定材料。

五、权利义务

见习人员在见习期内应遵守见习协议、叙州区生产力促进中心规章制度和保密制度,服从区生产力促进中心统一管理。见习期内的见习人员可提前申请解除见习协议。叙州区生产力促进中心将加强对就业见习人员的管理,妥善处理见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随意解除见习协议,维护就业见习人员合法权益。

六、本公告由宜宾市叙州区生产力促进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宜宾市叙州区生产力促进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见习人员报名信息表

 

 

宜宾市叙州区生产力促进中心

2023年6月12日

来源:https://www.ybrc128.com/exam/20803/26170_1.html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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