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招信息 > 成都崇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城市管理辅助人员60名公告

成都崇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城市管理辅助人员60名公告

2023-07-04来源:本站采编

因工作需要,崇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崇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60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须在报考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职责

(一)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城市管理辅助人员,60名。

(二)岗位职责

1.宣传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协助城管执法人员处理投诉、维稳、应急处突、执法取证等;

3.劝导和制止违反城市管理的行为,做好记录、固定证据及上报,并督促整改;

4.完成城市管理执法领域对其他违法行为的执法辅助工作;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政审合格;

3.身体健康,男性身高168cm及以上,女性身高158cm及以上;

4.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5.年龄45周岁及以下;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同等条件下,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优先录取(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退役士兵;

2.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3.从事过城市管理辅助工作并热爱本职工作,成绩突出,受到领导表扬或上级嘉奖的;

4.本市服务期满4年未就业的大学生志愿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从事城市管理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或被开出、辞退的;

8.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有影响开展城市管理辅助工作形象的;

10.其他不适宜从事城市管理辅助工作的。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应聘者应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应聘崇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发送到报名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邮箱:209869506@qq.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岗位+联系电话,报名表内容及格式不得随意修改。

(二)报名时间

2023年7月4日09:00至2023年7月16日17:00

(三)其他要求

1.应聘者按照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准确完整。

2.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应聘者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等,线上初审应聘者提供的报名信息。初审合格者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进行现场原件校验,未按时参加原件校验的,取消审查资格。原件校验时按要求提供以下资料:

1.《应聘崇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辅助人员报名表》。

2.应聘者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

4.银行征信材料(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

5.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着重考察应聘者专业知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面试成绩: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应聘者本人签字确认。面试成绩得分75分及以上,方可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面试成绩相同,则以所有考官给出的考核总分确定名次)。

4.注意事项:应聘者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达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未按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报到出现的空额,按照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按照体检医院收费标准由应聘者自理。

六、聘用及薪酬待遇

(一)聘用

被聘用人员与崇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崇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从事城市管理辅助等相关工作,由其负责日常管理培训和统一指挥调度,要求被聘用人员服从单位安排的岗位分配。被聘用人员必须遵守用人单位、用工单位相关管理制度。

(二)薪酬待遇

1.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该岗位现行工资待遇标准执行。

2.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另按每人每年100元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七、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范围,不收取报名费,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本公告由崇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公开招聘咨询电话:

028-82259218  崇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028-82313917  崇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应聘崇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辅助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崇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7月3日

来源: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9022/2023-07/03/content_92842173dac64e4688c8019ed14d4399.shtml

来源:本站采编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