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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人民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9名工作人员公告

2023-07-24来源:本站采编

甘孜州人民医院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临时聘用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名额及范围

招聘名额:

公共卫生专职工作人员:1名

技能中心工作人员:1名

科教专职工作人员:1名

病案管理/质控员:2名

双语导医人员:3名

药房工作人员:1名

招聘范围:面向全国招聘

 

招聘原则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专业对口、岗位对口的原则,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考核择优聘用。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政治立场坚定,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反对分裂。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表现良好,无不良反映,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为人守时诚信,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

4.安全意识强,不酗酒,不赌博,无其他不良嗜好,工作认真主动,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能适应出差,节假日值班。

5.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应聘岗位职责。

6.专业、学历及资质要求:

公共卫生专职工作人员:护理、临床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须于2023年7月27日前取得毕业证;

技能中心工作人员:护理、临床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须于2023年7月27日前取得毕业证;

科教专职工作人员:教育类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须于2023年7月27日前取得毕业证;

病案管理/质控员:临床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须于2023年7月27日前取得毕业证;规培结业、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证人员优先;

双语导医人员:护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须于2023年7月27日前取得毕业证;

药房工作人员:药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须于2023年7月27日前取得毕业证,规培结业人员优先;

7.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截止报名当天)。

以上应聘条件应同时符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有违反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行为严重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与其他单位签订有服务或劳动协议的;

7.不能在我单位全职工作的;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适宜应聘事业单位的情形。

 

招聘时间及地点

(一)招聘地点:甘孜州康定市炉城镇西大街186号甘孜州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

(二)报名时间:2023年7月27日(星期四),上午9:30—12:00。

 

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资格条件,选择与自身实际相符的岗位。于2023年7月27日(星期四)上午9:30—12:00到招聘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从公告附件栏下载并正反双面打印《甘孜州人民医院招聘报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2份,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表》各项内容,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

(2)二代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专科及以上学历需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带二维码)1份。

(4)规培结业、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证人员需携带规培结业证、执业(助理)医师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资格条件、招聘范围对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入综合考核。

(三)综合考核

(1)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考核招聘。

(2)考核招聘具体时间和地点由人力资源部负责通知,公共卫生专职工作人员、科教专职工作人员、病案管理/质控员、药房工作人员、技能中心工作人员、双语导医人员参加面试,技能中心工作人员加试技能,双语导医人员加试藏语口语。

(3)面试由人力资源部确定具体方式并组织实施。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岗位专业知识、语言和逻辑思维能力、实际操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责任感和进取心、与人交往的技巧、沟通协调能力及举止仪表等。

(四)体检

体检由甘孜州人民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由招聘组负责通知。体检费由参加体检人员个人向体检医院缴纳。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甘孜州人民医院提出一次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体(复)检中有冒名顶替、徇私舞弊等违规情形的,取消体(复)检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甘孜州人民医院官网公示栏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人员,暂予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 递补

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

(七) 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取得聘用资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甘孜州人民医院统一办理审批手续,派遣到用人科室报到安排工作。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管理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执行甘孜州人民医院人事管理制度和工资福利制度。新聘用人员到单位报到后须与招聘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聘用合同,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不合格解除聘用。

 

纪律与监督

本次严格参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八章的规定,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要确保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在招聘过程中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有关材料应真实、准确、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招聘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本次招聘会举办时间和地点若有调整,相关事项将及时在甘孜州人民医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做好相应安排。

(四)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招聘范围由甘孜州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五)薪资待遇按照甘孜州人民医院临聘管理规定执行。

监督投诉电话:

甘孜州人民医院纪检行风办:

0836-2874580

咨询电话:

甘孜州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

0836-2827696

 

附件下载

附件.甘孜州人民医院招聘人员报名信息表.docx(点击下载)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ukt_vO3o4-s_O4iFL0Xjb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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