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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甘孜康定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的公告

2023-10-31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工作需要,经院党组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名。招考岗位为新都桥人民法庭聘用制书记员。

二、岗位职责

从事与审判相关的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原则及方式

本着“自愿、公开、公正、公平、德才兼备、择优”的原则,进行公开招聘。

四、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非在职人员。报考人员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毕业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二)招考范围

甘孜藏族自治州户籍的非在职人员。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招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优先;

4.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速记、办公软件运用等业务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

7.因工作地点为派出法庭,建议男性,具有驾驶资格证优先;

8.无其他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存在犯罪嫌疑被立案侦查,尚未侦查终结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4.道德败坏,有涉黄、涉毒等不良习气、偷盗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5.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7.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8.本人及家庭成员参与、支持、资助“藏独”等民族分裂活动的;

9.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在职人员(包含机关、事业、企业及其他有稳定就业的人员);

10.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初审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0日—2023年 11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康定市人民法院政治部(康定市木雅路二段15号)。

3.报名要求: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本人现场报名)。报考信息一经提交,不再允许任何修改。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1)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信网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两份及报考职位所需证明材料。(2)近期蓝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6张。(3)《康定市人民法院招聘报名登记表》两份。登记表须按要求如实填写,如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责任自负。

4.初审:报名时,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将对报考人员年龄、学历等条件进行初审。报名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名者本人承担。同时,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随时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初审合格者听取电话通知凭身份证到市法院参加笔试及面试。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的考生,将在本人笔试考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C类证书的考生,将在本人笔试考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1.笔试。笔试考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时间2023年11月8日上午9:00,地点为市法院四楼会议室,题目为市法院自行拟题。

2.资格复审。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可一并进入。因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按笔试(含加分)考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3.面试。面试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2023年11月9日上午9:00,地点为市法院四楼会议室,题目为市法院自行拟题。面试由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

(三)体检与政审

1.体检。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标准执行。体检由市法院安排。

2.考察。考察由康定市人民法院参照具体规定考察实施。考察主要包括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岗位匹配度、沟通协调、任职回避等内容。考察时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征信情况证明。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由康定市人民法院党组决定是否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公示

由康定市人民法院对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并公布相关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3个工作日。举报者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康定市纪委监委驻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0836-2870739),受理举报。

(二)本次招聘不接收、保管或委托保管个人人事档案。

(三)报考者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七、本方案由康定市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附件:《康定市人民法院招聘报名表》(点击下载)

 


 康定市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25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gsBVSLbGWzZyLZp8zEWEvA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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