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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池县人才交流中心关于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2013-12-05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用人单位(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的工作需要和人事代理委托,决定面向社会招聘4名专业技术人员,为使招聘工作顺利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人方式

实行人事代理方式。由岳池县人才交流中心组织招聘,与招聘人员和用人单位签订《人事代理聘用合同》。

二、招聘名额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专业条件、名额及岗位(具体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记录;  

3、专业对口,身体健康;

4、年龄30岁(198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岳池县内在编在职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3年12月4日-2013年12月15日。

2、报名地点:岳池县人才交流中心(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楼),地址:岳池县九龙镇东风路29号。

3、报名要求:现场报名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也可以通过投递本人上述信息(填入报名表)至指定邮箱报名,邮箱:2583117646@qq.com,咨询电话:0826-5235531。

(二)资格审查:对所有报名人员按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考试人员名单。www.scrsw.cn

(三)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专业基础知识和综合素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根据面试成绩,按聘用名额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进行现实表现考察和档案审核。

(五)体检:凡列入考察对象人员均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办理聘用手续:对体检合格人员,综合考试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签订《人事代理聘用合同》。

四、待遇

(一)不占编制,由用人单位发给工资,同时依现行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标准分别为:研究生每月3600元;本科生每月3000元。

(二)县人才交流中心免费为被聘用人员办理人事档案管理和其他相关人事代理业务,并督促办理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

(三)被聘用人员在岳池工作期间经考核为称职等次以上且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的,在现有政策不变的情况下可以按川人发〔2006〕9号文件第五条第2款规定,采取“考核招聘”方式聘用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五、有关说明

(一)被聘用人员须将人事关系、档案转入岳池县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二)本公告所涉及信息发布及通知均请关注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aycrsj.gov.cn/)及岳池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scyc.gov.cn/)

2013年12月2日

1.岳池县人才交流中心关于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报名表

2.岳池县人才交流中心关于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计划表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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