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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县关于公开招聘基层农牧业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1)

2013-12-12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川农厅发[1999]第82号文件规定及省、市有关农业实践生(定向生)就业工作会议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农牧业专业技术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在原省计委下达的国家任务招生计划内,于1995年—1999年入学并按期毕业的“农业实践生”和1993年—1997年入学并按期毕业的“农业定向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超计划生育子女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


(5)此前已安置工作但自动放弃或工作后又因机改分流、自动离职、辞聘、解聘、辞退、被开除公职的;


(6)被举报并经查实,不符合招生、考聘条件或属于弄虚作假的;


(7)报名截止之日,仍系县内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


(8)入学时生源地不属于本县的;


(9)本人自愿放弃的。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一)招聘单位: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和基层畜牧兽医管理站。


(二)招聘岗位:专业技术岗位。


(三)招聘名额:18名,其中:乡镇农业服务中心12名,基层畜牧兽医管理站6名(详见附表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及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和县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乡镇计生部门出具证明后,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签章确认)、近期免冠一寸正面彩照2张,统一到县农牧业局科教股(地址:营山县城南镇三星路兴旺街)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登记。报名时间为2013年12月19日至12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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