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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县关于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的公告

2014-02-19来源:本站采编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结合汶川县人才引进办法相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10名,现公告如下:

一、计划及要求

计划引进急需紧缺类人才10名,具体要求见《汶川县2014年人才引进公开考试职位表》。

二、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国家公务员、事业干部身份,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具备拟报名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所从事工作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且不满解密期限的;

4.符合国家关于回避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资格条件

1.国民教育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在职教育、成人教育为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年龄原则上在40岁以下(1973年12月后出生),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

3.专业技术类人才须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四、引进方式

公开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五、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7天,2月17日-2月23日),在汶川门户网上发布人才引进公告。

(二)报名登记(5天,2月24日-2月28日),采取个人自愿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汶川县人才办(汶川县委二楼),报名时,填写完整个人信息,并粘贴照片(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交考务费100元/人。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联系电话:08376226871。

(三)资格审查(2天,3月3日-3月4日),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在笔试前一天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复审,对复审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工作证或单位证明、任职时间证明、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所有证件复印件。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人数与报考岗位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6∶1,不足规定人数要求的,可在征得报考者同意后进行调剂,仍不足规定人数的取消该岗位考试。

(四)笔试(1天,3月5日)。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由汶川县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统筹,县委组织部、县人才办具体实施,笔试时间:3月4日领取准考证,5日上午9:00考试,笔试占总成绩的60%。

(五)面试。按笔试成绩1:2的比例(含并列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占总成绩的40%。

(六)体检。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情况,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自理,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组织考察组对拟引进人员进行考察。

(八)公示。对拟引进人员,在汶川县门户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审批。根据体检、考察、公示情况,经汶川县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审定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在本次专项引进中,如遇体检、考察、公示、审批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情况,按程序和条件依次递补。

六、工作纪律及其他

(一)本次工作实施过程由汶川县纪委(监察局)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违反公开引进纪律的相关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本次工作由汶川县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县委组织部、县人才办负责具体实施。

(三)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的各项信息将在汶川县门户网进行公布。

(四)报名时应出具现工作单位及所在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五)未尽事宜,由汶川县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汶川县2014年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职位表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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