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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边县2014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1)

2014-04-17来源:本站采编

马边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4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川委办发〔2014〕7号文件)、《乐山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乐人社发〔2012〕99号)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2014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和名额

本次考核聘用为事业编制内招聘。招聘单位、岗位和名额详见附件1《2014年马边彝族自治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二、考核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招聘的对象和范围,详见附件1《2014年马边彝族自治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书等证件。其中,201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的,报名时需提供学校证明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且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否则,视为不符合条件、不能聘用。

(二)   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其中考生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两栏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7)马边彝族自治县在编在职人员。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或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将随时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参加资格审查:

(1)附件2《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2014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2份(按要求张贴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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