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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文县2014年公开考调县农业综合信息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公告(3)

2014-05-22来源:本站采编

(二)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和要求,拟流动人员已评聘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只保留任取资格,其岗位将按照县农业综合信息服务中心实际重新聘用确定岗位等级。流动人员一年试用期满后,可根据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再行竞聘岗位。

(三)根据事业单位改革相关规定,流动人员均实行聘用合同制和人事代理制。

十、递补

因考核、公示、调动等环节取消资格或者自动放弃流动资格而出现的岗位缺额,经研究同意后,在参加了面试落选人员中按本公告择优办法和调动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十一、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考调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必须回避。从事考务工作的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考调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考调工作做到考调条件、范围、方法和程序、考试成绩、结果四公开。严格执行《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川人发〔2003〕56号)等规定,考调各关键环节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要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和考风考纪。对违反人事纪律的,出具虚假材料的要追究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考调有关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调资格。

十二、本公告由兴文县农业综合信息服务中心、兴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1-8823025(兴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1-8832732(兴文县农业综合信息服务中心)

附:兴文县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考调县农业综合信息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表

2014年5月21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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