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招信息 > 通江县教育局201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和特教教师公告

通江县教育局201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和特教教师公告(1)

2014-05-23来源:本站采编

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   江   县   教   育  局

关于201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和特教教师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教师和特教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数量及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和特教教师357名,其中:初中教师53名,小学教师300名,特教教师4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通江县201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特教教师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和特教教师岗位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6年6月8日及以前出生)至35周岁及以下(1979年6月8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4年6月8日及以后出生)。

4、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须具有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语文、数学教师岗位须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教师岗位须具有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报考特教教师岗位须具有特教教师资格证或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有效证书,并凭有效证书办理相关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相关有效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报考资格,责任自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尚未作出结论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不适宜报考的;

6、在编工作人员及特岗教师未经其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的;

7、现役军人。

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公布岗位。2014年5月22日前在四川人事考试网站(http://www.scpta.gov.cn/)、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ctjrsj.gov.cn)、通江教育网站(http://www.sctjedu.net)上公布招聘岗位。

(二)网上报名。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报名时间为2014年6月8日至6月14日18:00。

报考者登陆考生之家网站后,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通江县201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特教教师岗位及条件一览表》,详细了解招聘范围、招聘条件及相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已经注册的可以直接报名),真实、准确、完整填写《通江县201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特教)教师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并按要求上传jpg格式、大小在20KB左右的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上传的照片必须与本人相符。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并且只能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考者填报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须与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上的信息一致,否则取消报考资格,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报考者如隐瞒有关问题或提供、填报虚假信息及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资格初审。本次资格初审不对报考者填报的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只对报考者上传的照片质量通过网络进行审查,上传照片质量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照片。报考者可在报名后次日登陆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须经笔试后的资格复审确认。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将即时取消资格。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公告提供的联系电话予以咨询。

(四)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且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费〔2003〕237号〉规定,按每人每科笔试5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用),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18日24:00。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来源:本站采编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