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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

2014-05-28来源:本站采编

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4年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42名,面向五类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5名(定向招聘事项另行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见《2014年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一般为18至35周岁,即1978年6月9日至1996年6月9日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中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73年6月9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职称的可放宽到45周岁(即1968年6月9日以后出生)。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 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三、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时间为2014年6月9日至6月13日,报名网站为广安人事考试网。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注册信息。报考者登陆报名网站广安人事考试网(www.gapta.gov.cn),认真阅读公告,按要求如实填写用户注册信息,并牢记注册信息的用户名和密码。

2.选择职位。报考者在报名网站详细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专业条件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

3.填报报名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14年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4.资格初审。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统一组织、分级实施。报考区市县职位的由区市县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实施,报考市级事业单位职位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审查单位根据报考者在网上填报的资料和所报职位要求,只对考生照片、学历、年龄等基本信息进行初审,不作为资格审查的最终依据。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作说明;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者重新上传照片。

5.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于2014年6月9日至14日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人员对网络报名的技术问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招聘公告中提供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

(二)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于2014年6月15日24: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人)。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三)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14年6月23日至6月27日18:30登录广安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加试技能测试的职位考试分为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40%,技能测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40%。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市组织人社部门统一负责,具体考务工作分别由市和区市县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

1.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职位招聘名额之比为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3:1。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名额。因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聘的职位,报考该职位已确认缴费的人员由市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统一调剂到本人符合报考条件的相近职位,不愿意调剂的确认缴费人员由广安市考试指导中心退还考生已缴考试考务费。缩减或取消招聘名额等情况将在广安党建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广安人事考试网公告。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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