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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崇州市广播电视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主持人公告(1)

2014-06-06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成人社办发〔2011〕276号)规定和我市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崇州市广播电视台主持人1名,招聘采取先面试后笔试方式进行。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爱岗敬业。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4、符合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6、2014年7月31日以后仍在读的全日制高校生。

二、招聘对象及岗位条件

招聘单位

招聘人数

岗位名称

岗位代码

专业

学历

其他条件

崇州市广播电视台

1

主持人

109

播音与主持艺术

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1.应聘人员年龄应在26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备普通话一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三、面试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16日至6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报名地点:崇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崇州市永康东路385号,联系电话:028-82203533)。

3、报名时携带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现场填写《2014年崇州市广播电视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主持人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查。

4、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

5、面试满分为100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在征得主管部门同意后,可放宽至1:2。

6、面试时间:2014年6月21日。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7、由招聘主管机关会同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形象气质、仪表举止、口头表达、普通话水平、机敏反应和组织协调等能力)。

四、笔试

面试成绩前三名进入笔试环节(最后一名成绩相同一并进入笔试环节)。进入笔试环节的人员请于2014年6月22日至6月25日23:59在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www.cdpta.gov.cn)上完成笔试报名。报名成功后经网络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须在2014年6月27日23:59前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费。

1、报名程序

(1)报名注册

应聘人员须先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并详细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照片应为应聘人员本人近期的免冠证件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或BMP格式并大于3K小于20K。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注册并填写完个人基本信息和上传照片后方可报名。

(2)填报信息

应聘人员如实准确完整填写《2014年崇州市广播电视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主持人报考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提交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在填写《2014年崇州市广播电视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主持人报考资格审查表》并提交资格审查成功的1-2个工作日后,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3)报名缴费

经网络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须及时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费50元/科,两科共计100元)。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成功后,打印《2014年崇州市广播电视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主持人报考资格审查表》,供核对校验原件时使用。

(4)加分资料审查

经组织选派的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以及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两科成绩按比例折合后)加分政策。

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2014年崇州市广播电视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主持人报考资格审查表》、服务所在地县(市)区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证号、是否为大学生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单位、协议服务期起止期限、服务期是否已满及考核结果、是否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特别提示:证明材料上的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报考者报名时使用的姓名、身份证号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办理加分手续)、相关考核材料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服现役的经历年限、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退伍(复员)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2014年6月30日前的工作日内交崇州市人才服务中心,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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