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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1)

2014-06-30来源:本站采编

因工作需要,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会计岗位工作人员1名(副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

二、遴选范围

全市机关公务员。

三、遴选条件

1.已登记为公务员的工作人员;

2.政治思想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品行端正,坚持原则,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有较高的理论素养、业务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计算机等级二级以上;

3.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持有财务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具有两年(含两年)以上会计工作经历;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作经历时间、年龄计算均截止到2014年6月30日。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

2.报名、资格初审时间:2014年7月1日-10日(双休日除外)。

3.报名、资格初审程序和要求:报名采取自愿报名、组织推荐、定向动员进行。报名者在网站(邓小平故里.广安人大网、广安党建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下载并如实填写《广安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携带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能证明会计资历的业务凭证复印件等到市人大机关办公楼1号楼411室报名,进行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取消其遴选资格,考生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报名咨询电话:0826—2336165 ,0826—2399232

 4.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4年7月11日到市人大机关办公楼1号楼411室领取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二)考试、资格复审及考察考核

1.开考比例:遴选职位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不低于1:5。

2.计分办法:满分100分,考试分笔试、面试和考察考核。笔试成绩(会计专业成绩60%,文秘成绩40%)按50%、面试成绩按30%、考察考核按20%计入总成绩。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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