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招信息 > 2014年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的公告

2014年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的公告(3)

2014-07-10来源:本站采编

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面试比例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与笔试成绩一起公布。2014年7月28日至29日,招聘单位对拟进入面试人员校验面试原件。面试原件校验须持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应聘资格审查表》参加,并向招聘单位交验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由招聘单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成都市房产管理局《面试公告》。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五、体检

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的,优先按面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的顺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由招聘单位再次组织面试考核,确定最终成绩)。

体检由成都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成都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监督管理办公室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及报到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成都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成都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安排工作并办理人员编制外聘用手续,签订编制外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国家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政策规定执行,试用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招聘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和监督

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招聘工作由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监督电话:028-86279886(非咨询电话,不接受报名咨询)。

凡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日

来源:本站采编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