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07来源:本站采编
3.所在单位经费形式(财政全额拨款或差额拨款)的证明(签章);
4.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三张及本人近期免冠彩色数码证件照一张(.JPG格式、16KB-32KB)。
(二)资格审查
各州级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招聘范围、对象、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经州级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三)考试
1.开考比例
报考人数与考调岗位考调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对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按报考人数与考调岗位考调名额之比3:1的比例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考调名额。
2.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一科或《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两科。
详见《2014年8月公开考调部分州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2)领取准考证时间:8月21日下午14:30-17:30;
领取准考证地点:各州级主管部门报名点。
(3)笔试时间:8月23日上午
09:00-10:30《综合知识》
11:00-12:00《专业知识》
(4)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
仅笔试《综合知识》一科的,笔试成绩=《综合知识》×70%;
笔试《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两科的,笔试成绩=《综合知识》×50%+《专业知识》×20%。
3.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
笔试结束,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岗位编码及考调名额,按照考调岗位考调名额的2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与最后一名入围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名额2倍的岗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为零分、笔试有缺考科目或有违纪行为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除州重点业余体校教师岗位采取试讲方式进行面试外,其余岗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试。
(3)面试时间:8月24日。具体时间及地点待笔试结束后另行通知。
4.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30%。
(四)考察:考试结束后,原则上按考调岗位考调名额与报考人数之比1:1.5的比例确定人选,由各州级主管部门依据考试成绩及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五)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考调岗位考调名额与报考人数之比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由各州级主管部门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个人向医院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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