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07来源:本站采编
体检标准:
报考州重点业余体校教师岗位的,体检标准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川教〔2004〕295号)及《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执行。
报考其他岗位的,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因考生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在已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考调岗位考调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调动:体检合格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
公示期间无不良反映的,由各州级主管部门安排到相应岗位试用三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由原单位发放。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考人员食宿自理;
(二)借调期间工资、福利待遇等由原单位解决;
(三)正式调入后,根据本人综合条件和工作情况执行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四)借调期间和正式调入后,单位一律不解决住房和配偶工作调动;
(五)本次考调工作严格按照甘委办〔2011〕75文件有关规定执行,接受社会监督。各部门监督投诉电话如下:
州林业局
州纪委派驻州林业局纪委0836-2832532;
州民族事务委员会
州纪委派驻州民族事务委员会纪检组0836-2826728;
州农业局
州纪委派驻州农业局纪检组0836-2835351;
州统计局
州纪委派驻州统计局纪检组0836-2834343;
州文化体育和广播影视局
州纪委派驻州文化体育和广播影视局纪检组0836-2835613;
州政府办公室
州纪委派驻州政府办公室纪检组0836- 2835695。
附件: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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