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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县201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基层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协理员公告(2)

2014-09-03来源:本站采编

毕业证书抵押给银行的报考者,现场资格审查须出具加盖毕业院校鲜章的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出具通过教育部学信网的学历认证证明。

2、招聘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缴费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

(四)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于2014年9月19日9:00-17:00到高县人才交流中心(高县县政府政务服务大厅内)领取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笔试。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报名约定事项

1、报考范围规定为“宜宾市”的,是指下列情况中的一种:

一是截至报名结束之日报考者正住户口在宜宾市辖区范围内(含八县两区及临港经济开发区)的。报名时必须提供户口簿,属于集体户口的,提供近期盖鲜章常住人口登记表。

二是在宜院校(如宜宾学院、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就读的外地生源毕业生户口未迁出宜宾的,视为宜宾市范围,报名时须提供学校所在地户籍管理机关证明。

三是市外院校就读的宜宾籍应往届毕业生(包括户口尚未迁入宜宾市的)。报名时须提供入学前户籍簿(或入学前户籍管理机关证明)、“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

四是截至报名结束之日在宜宾市行政区域内政府所属人才交流机构办理了基本人事代理和户籍挂靠代理的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供政府人才交流机构出具的证明。

2、所有考试招聘信息唯一指定发布网站是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gov.cn/)。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三江人才网查阅考试动态,导致本人不能参加笔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四、考试

此次考试仅笔试,不面试。

(一)考试科目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一科。

(二)考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14年9月2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主要考核考生对就业与劳动保障工作的了解、熟悉和掌握程度,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为《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其实施条例等内容。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与考核人员的确定

按照考试成绩高低,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考试成绩相同的,按学历高低、中共党员(预备党员)的先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

(二)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2、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3、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县人社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4、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

考核主要审查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审查报考者聘用成绩和所提供的资料、证明、证件(学历学位、身份、资格等证件)、档案是否真实,审查个人诚信、品德、心理健康等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报考岗位要求,调查报考者单位(学校、群众)对其评价,对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六、递补

因体检、考核环节不合格或者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的缺额,可在本岗位参加考试落选的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照本公告办法和考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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