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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县201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基层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协理员公告(3)

2014-09-03来源:本站采编

七、公示

(一)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三江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内,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二)举报者反映情况不实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反映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情况属实的,不聘用。

八、聘用与管理

(一)劳动保障协理员是公益性的公共服务岗位,实行灵活的聘用和管理机制,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和计划外用工人员。

(二)被聘用的劳动保障协理员与其应聘岗位的管理机构签订三年以内聘用协议,协助其开展劳动保障公共服务工作。

(三)经公示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照现行政策法规和劳动合同进行管理。

(四)被聘用人员的个人档案可由县人社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机构办理人事代理。

(五)劳动保障协理员基本薪酬为我县最低工资标准(含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其它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应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六)聘用单位对受聘人员进行管理及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聘用期满,聘用关系自行终止,因工作需要且符合续聘条件的,可重新履行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协议。

九、纪律与监督

(一)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831—5421723(县纪委),0831-5365480(县人社局)。

十、本公告由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一)咨询电话

考试咨询电话:高县人才交流中心 0831—5365479。  

(二)所有信息公布唯一指定网站

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gov.cn/)。

特别提醒:若因考生本人未及时关注三江人才网或由于电话手机无法与本人取得联系,造成任何环节的缺失,均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高县201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基层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机构协理员岗位表

2014年9月3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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