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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蔺县卫生局2014年阳光天使计划直接考核招聘医学专业工作人员的公告(1)

2014-10-20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四川省卫生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民族地区阳光天使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办发〔2012〕268号)、四川省卫生厅《关于下达民族地区阳光天使计划2014年招聘计划的通知》(川卫办发〔2014〕52号)精神,古蔺县卫生事业单位拟直接考核招聘4名医学专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古蔺县人民医院

差额拨款

四川省古蔺县古蔺镇马厂头1号

主要承担全县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教学科研、医疗救援以及基层卫生院的医疗技术指导等工作。

古蔺县中医医院

差额拨款

四川省古蔺县古蔺镇滨河路56号

主要承担全县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教学科研、医疗救援以及基层卫生院的医疗技术指导以及全县乡镇卫生院中医业务培训指导等工作。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自愿在招聘单位工作6周年(含见习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毕业生。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证书。

(二)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2014年古蔺县阳光天使计划直接考核招聘医学专业工作人员岗位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县内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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