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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成都大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2)

2014-11-11来源:本站采编

4、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试用期。若体检不合格,则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一)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后,由公司在大邑公众信息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合格后,公司向拟聘用人员发拟聘用通知。

(二)因公示不合格产生的缺额,公司可以根据岗位符合要求条件,决定是否依据报考岗位面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如递补,则对递补人员进行公示。

九、管理及待遇  

(一)拟聘人员在接到公司拟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公司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则结束试用,不予聘用。

试用期满合格者,由公司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由公司按照有关规定负责为聘用人员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等保险。

(三)聘用人员由公司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并按《劳动法》和有关规定对聘用人员的工作能力、工作成绩、工作作风等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工资待遇

1、试用期工资 2500 元/月。试用期满确定岗位工资,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2、公司依据每年个人考核结果,为员工提供岗位发展机会及相应薪酬。

十、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县纪委、监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下,由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具体组织实施,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大邑县纪委监察局88222127)

十一、本公告由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8280420

2014年 11 月 12 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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