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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新津县普兴镇关于公开招聘村(社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协理员的公告

2014-11-17来源:本站采编

为进一步充实配强基层就业社保干部队伍,加强村(社区)就业社保服务平台建设,根据省、市、县人社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经普兴镇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协理员,从事村(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2名就业社保协理员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大成都户籍(普兴镇常住户口优先)。

(二)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2010年7月以后毕业,所学专业不限。

(三)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

(四)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知晓《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就业促进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服务意识较强。

(五)熟悉计算机及办公软件操作。

(六)在我镇服务期满的西部志愿者或“一村两名大学生”、“三支一扶”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

三、招聘方式

普兴镇政府组织,由镇政府对招考人员进行面试。

四、工作职责

负责村(社区)就业、社保、医保等日常工作,协助中心做好各项工作。

五、聘用期限及待遇

(一)期限:三年,聘用合同与普兴镇政府一年一签;

(二)工资标准:1400元/月;

(三)补贴标准:800元/月(其中400元的补贴由政府按月发放,400元的绩效考核奖,按季度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后,由镇财政发放);

(四)社保缴纳:由普兴镇政府为其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和大病互助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六、报名资料

(一)个人简历1份;

(二)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1份;

(三)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1份;

新津县普兴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七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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