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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昌县2014年下半年公开考聘教师公告(1)

2014-11-18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隆昌县将面向社会公开考聘教师35名,经商各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现将有关事项集中公告如下:

一、考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全国考聘符合岗位要求的2015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编在职、非在编在职人员。其中2015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

二、考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考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考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考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隆昌县2014年下半年公开考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凡考聘条件中对年龄(对周岁的计算方式为:如30周岁及以下,含在报名截止日前尚未满31岁的人员)、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和申请加分的,其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考聘报名截止时间(即2014年11月25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考聘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考聘名额

具体考聘单位及岗位名额、条件详见《隆昌县2014年下半年公开考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报考人员应在确定本人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后再提交报名申请。

四、报名

为拓宽用人单位的选才范围,方便考生报名参加公开考聘,报名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网址

1、报名时间: 2014年11月18日至11月25日(11月25日截止到24:00时止)。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自动关闭,不能再提交报名信息。

2、报名网站:内江人事考试(http://www.njpta.gov.cn/)。

(二)报名手续

报考者报名时须具有考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条件和资格要求的各种证书和证明,包括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一代身份证、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无效)、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和有关证明等。

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报考者如系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

2、中小学教师报考,须征得单位所在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3、委培生、定向生报考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报名、照片审核和缴费程序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考聘公告》,了解考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符合考聘条件和资格要求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学校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温馨提示:

⑴对上网有困难或无条件上网的考生,报名期间由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供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832-2023077)

⑵对《隆昌县2014年下半年公开考聘教师岗位一览表》中考聘岗位所要求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无法准确把握的,请联系县教育局后填报。(联系电话:0832-3914312)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照网络提示要求通过用户注册(请务必记住个人帐号和密码)、用户登录后,如实准确填写《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的各项内容。报考者所持的报名手续必须符合考聘岗位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且调查属实的,将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上传照片:报考者在填写《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的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为报考者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照片大小为10-30K,jpg格式,生活照、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模糊照等均不合格,因照片不符合要求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时间:2014年11月18日到11月26日(11月26日24:00时止)。

⑴资格初审:县教育局根据报考者在网络上填报的《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对照岗位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1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⑵照片审核:县教育局根据报考者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1日内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需说明理由,审核未通过者须在照片审核时间内(11月26日24:00时以前)重新上传照片,照片审核通过后,考试将不能选择其他岗位再进行报名。对通过照片审核的人员,负责审核的单位必须下载并打印考生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审查和考核使用。

5、缴费

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合格的报考者,实行网上缴费,考务费每科人民币50元。报考者务于2014年11月27日(11月27日截止到24:00时止)前在网上缴费确认。在缴费最后期限内未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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