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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边县2014年12月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1)

2014-11-19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批准,我县计划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3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攀枝花市公众信息网(http://www.panzhihua.gov.cn)、攀西人才网(http://www.pxrc.com.cn)攀枝花人事考试网(http://www.pzhpta.gov.cn)发布)。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和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考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在18周岁—35周岁(即1978年11月28 日—1996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3年11月28日—1996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在职教师报考者,须征得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报考者毕业证书或教师资格证书所注专业应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相同。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5.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7.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8.盐边县的在职教师。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见《盐边县2014年12月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情况表》(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网络报名时间为2014年11月28日— 12月2日18:00,报名入口为:(http://bm.e21cn.com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报名及资格初审程序如下:

(一)网络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岗位情况表”,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盐边县2014年12月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考信息表》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在10KB至30KB之间的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报考者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本次考试资格初审工作由盐边县教育局负责,报考人员请于报名后1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盐边县2014年12月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考生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

请考生选择完全符合条件的职位报考。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承担。

(二)缴费

经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14年 11月29日- 12月3日24: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2014年12月1日-12月2日18:00前到盐边县教育局人事师培股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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