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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下半年新都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公告(1)

2014-11-20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4〕25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新都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高、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130人(其中: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110人,区外在职教师20人)。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条件(详见附件1、2)。其中:2015年应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必须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相关证书,其他所有应聘人员必须于原件校验结束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所有应聘人员必须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6.截止2015年12月31日仍然在读的全日制高校学生。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分布(详见附件1、2)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14年11月21日00:00至12月1日23:59。

审核照片:2014年11月21日09:00至12月1日17:00。

资格审查:2014年11月21日09:00至12月2日17:00。

网上缴费:2014年11月21日09:00至12月3日23:59。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网上报名确有困难者,可到成都市新都区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新都区政务服务中心,育英路与学院路交叉路口,C区二楼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由新都区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现场指导进行网上报名(现场指导报名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报名网址: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www.cdpta.gov.cn)。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岗位条件表、岗位分布情况表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对应聘人员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应聘人员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应聘人员需按要求重新上传。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

3.资格审查。本次考试由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负责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考生提交《应聘资格审查表》后,应及时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查。

4.确认缴费。通过资格初审后,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缴费截止时间:2014年12月3日。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先进行网上缴费,于2014年12月16日前的工作日内凭上述证明材料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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