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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营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营山县就业训练中心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

2014-12-09来源:本站采编

凡不符合遴选对象和遴选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资格复审、调动等任何一个环节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取消遴选资格,且责任自负。

5、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营山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详见附件2)的各项内容。

6、资格审查(初审)。资格审查(初审)由遴选单位在报名时进行审查,并及时将审查结果告知报考者。审查的结果和报考者所填《报考登记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者参加笔试的依据,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根据遴选单位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二)岗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遴选岗位的有效报考人数与遴选岗位的遴选名额之比不低于3∶1),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遴选单位及其主管理部门调减该岗位遴选名额或取消该遴选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遴选单位于笔试前在营山人事人才网上向社会公布。

(三)准考证领取

报考者于2014年12月23日下午2:30—5:30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遴选单位报名点领取准考证。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各占50%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考试成绩一律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法律常识、政治常识、经济常识、公文写作与处理常识、公民道德建设、时事政治等。笔试范围不指定复习教材。

2、笔试时间。定于2014年12月24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由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4年12月25日12:00前在营山人事人才网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陆网站查询。对《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笔试成绩公布后规定时间内向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查分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查分按照《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相关规定办理。

(二)面试

1、形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

2、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公开遴选岗位名额的比例为3:1,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

3、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2014年12月26日上午8:30-9:30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报名点参加面试报到。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面试报到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因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出现此种情形时,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遴选资格。

4、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考试成绩公布

考试工作结束后,由遴选单位于2014年12月29日12:00前在营山人事人才网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考调名额,按报考者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如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进行加试(加试办法为面试)确定,将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另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于体检前两天在营山人事人才网上公告。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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