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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兴县2014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学校教师的公告(2)

2014-12-10来源:本站采编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应携带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宝兴县2014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学校教师报名表》1份及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证书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县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面试。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招聘名额3倍的岗位,由县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面试结束后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凡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等后续招聘程序。面试结束后,按照考生的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则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加试方式由县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四)体检和考核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情况,并对其报考相关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由县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面试成绩相同的则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加试方式由县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依次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生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的,不得办理聘用审批(备案)手续并取消其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管理按照《雅安市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管理的实施意见》执行,其中首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年,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6个月(再次参加工作的人员是指考生原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上岗或不签定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其他

(一)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纪律监督。

(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四川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处理。

(三)严肃招考工作纪律,对于违反工作纪律者,将按规定从严查处。

五、咨询电话

宝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5-6822583。

宝兴县教育局:0835-6822657

特此公告

附件:

1、《宝兴县2014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学校教师报名表》;

2、《宝兴县2014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学校教师职位表》。

2014年12月10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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