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阆中市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

2015-01-08来源:本站采编

因工作需要,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有关规定,经中共阆中市委、阆中市人民政府批准,阆中市人民医院等23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阆中市2014年公招事业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主要职能
阆中市文化馆 事业 阆中市张飞大道北段 08176226991 全市市民文化生活建设
阆中市水利水保站 事业 阆中市巴都大道 08176237939 全市水资源管理,农村水利工程管理等
阆中市林业工作站 事业 阆中市内乡镇、街道办事处 08176220927 政策宣传,资源保护,林政执法,生产组织,科技推广,社会化服务。
阆中市就业培训中心 事业 阆中市七里巴都大道87号 0817-6222886 城镇下岗人员、失业人员、失地农民、进城务工劳动就业培训。开展就业培训、引导就业服务。
阆中市中医医院 事业 阆中市张飞大道北段33号 08176262973 承担全市的中医业务工作指导和常见病、多发病、等疑难杂症的诊治工作以及承担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阆中市精神卫生中心 事业 阆中市蟠龙路48号 08176222316 负责本地区的精神病防治及治疗康复工作,指导基层卫生单位对辖区精神病人实行动态管监测,提高精神病人管理率,定时实施健康教育,开展心理治疗、社区康复等治疗,并定期随访。
各乡镇卫生院 事业 阆中市峰占场 08176229317 承担辖区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大中专毕业生(学历、学位含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阆中市市属事业单位201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详见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15年毕业的报考者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5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两栏分别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 6 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 (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及尚在国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不能流动的。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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