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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大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2)

2015-03-25来源:本站采编

1.报名注册。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报名,填报应聘岗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G或BMP格式并大于3K小于160K。成都人事考试中心将对报考人员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核,并在报考人员注册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人员需按要求重新上传。报考人员注册并填写完个人基本信息和上传照片后方可报名。

2.报考岗位:①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填报1个岗位代码);②招聘岗位名额为2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应聘人员进入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选择招聘单位。

3.填报信息。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填写《大邑县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尤其注意岗位名称及岗位代码的填写要求完整、准确,并在个人简历栏注明能否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与报考岗位学科相应的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

4.资格审查。本次考试由大邑县教育局负责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交《大邑县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应聘资格审查表》后的1-2个工作日,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5.报名缴费。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须及时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财政厅、物价局〔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费每人每科50元)。缴费截止时间:2015年4月8日23:59,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应及时通过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大邑县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以备原件校验时使用。

笔试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四)报名要求:

1.必须按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报名。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完全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方可报名,《大邑县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应聘资格审查表》必须如实、详细、准确填写,否则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

2.报考人员按照公招的岗位要求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只能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若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报考人员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五)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于2015年4月23日至26日凭报名时注册的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确属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的,经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将招聘岗位比例放宽到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对该招聘岗位进行调减或取消。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将于2015年4月9日通过大邑县公众信息网(http://www.day.gov.cn)公布。

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于2015年4月26日前凭本人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5楼)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

五、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5年4月26 日

2.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

4.笔试时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临时旧版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5.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6.政策加分

经组织选派的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退役士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2015年4月8日)、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相关考核材料、服务协议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2015年4月22日(只限当日)交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联系电话:028-88280039,地址:大邑县晋原镇邑新大道192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7.笔试成绩和加分情况将于2015年5月11日在大邑县公众信息网(http://www.day.gov.cn)公布。

(二)原件校验

1.开考比例达到1:3的岗位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开考比例为1:2的岗位,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原件校验人员。

2.原件校验时间:2015年5月19日

3.原件校验地点:大邑县人才交流培训考试服务中心,由大邑县纪委监察局、人社局和教育局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原件校验。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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