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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龙马潭区部分城区学校和农村学校2015年面向区内外公开考聘在职公办教师公告(2)

2015-04-16来源:本站采编

(2)区内在职教师还需提供:所在学校同意报考的手续(须说明报考者的教龄、在本校的工作年限、现所教学科及近3年年度考核情况)。

3、完成缴费:龙马潭区教育局计财股102办公室

4、提交报名表:缴费完成后需提交《泸州市龙马潭区部分学校公开考聘在职公办教师报名表》(附件2正反双面打印)一式一份、本人近期1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拟聘前由区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在报名时要务必注意考聘条件要求,对于在任何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均要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四)收费标准: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50元,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五)填表注意事项

1、《泸州市龙马潭区部分学校公开考聘在职公办教师报名表》(附件2)需A4纸正反双面打印一式一份,“诚信承诺意见”考生手写签名确认。

2、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填报职位表上没有的职位,视为“无效职位”,后果自行负责。

3、报名表“是否同意调配”栏,只能填“同意”或“不同意”,不填写视为“不同意”。

4、委托报名者另需出具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考试及成绩计算

报考者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分值40分)与面试成绩(分值60分)之和,其中笔试100分,按40%计入综合成绩。到喜德县、青川县、木里县、小金县、稻城县、乡城县支教一学期的区内在职教师加2分;到古蔺县支教一学期的区内在职教师加1分(均以学期为单位累加进入笔试折合后成绩,最多加5分)。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教育基础知识》(含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政策法规等内容,均不指定专门用书)。

2、笔试时间:2015年5月9日。

3、笔试地点:拟在龙马潭区城北学校举行(具体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5年5月13日前通过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龙马潭区教育网公布。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疑问的,请于2015年5月13日上午8:30-11:30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到龙马潭区教育局人事股书面申请查分。

5、开考比例:报考同一职位人员需形成一定比例的竞争。职位代码2015001——2015049开考比例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区人社局、区教育局研究后相应调减并适当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2:1。职位代码2015050——2015072开考比例为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人数。若某职位由于缺考、违纪等原因形不成竞争的,该职位考生笔试成绩等于或高于参加所有职位笔试人员平均成绩的为合格,低于的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

6、准考证领取:2015年5月8日在区教育局人事股凭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二)面试

1、资格确定:根据同一职位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考聘职位聘用名额的3倍(开考比例为2:1的按2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可一并进入)。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于2015年5月15日前在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龙马潭区教育网、区教育局公告栏上公示。

2、面试通知书:5月18日上午8:30-11:30,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在区教育局办理面试手续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3、面试形式及时间:面试将采取专业化面试形式,面试时间暂定于5月24日,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四、体检

根据区内、区外参考者综合成绩分校分科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聘职位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然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若某职位实际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该考生面试成绩等于或高于本次我区所有职位参考人员平均成绩方可确定为体检对象),按教师资格体检标准进行体检。未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为零分的人员或面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面试成绩或面试资格的人员,不能确定参加体检。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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