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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西区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1)

2015-04-28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四川省人事厅 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和《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经批准,攀枝花市西区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15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攀西人才网、攀枝花人事考试网、攀枝花市西区公众信息网发布):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具体招聘岗位及名额详见《攀枝花市西区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区外在编在职中小学教师。其中,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1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在编在职中小学教师须在报考前取得相应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并出具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考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在18周岁—35周岁(即1979年5月15日—1997年 5月15日期间出生)。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二十九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5.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报考者学位证、学历证所注专业应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相符。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双向选择、直接考核方式进行招聘。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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