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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县2015年第一次公开考核招聘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公告(3)

2015-05-18来源:本站采编

九、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县人社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中国三江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拟公示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的人员公示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以及拟确认人员的材料报送人社部门后,因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十、聘用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长宁县人社局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具体材料依据招聘对象的具体岗位条件要求确定)。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同级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

2.2015届毕业生应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其中,报考教师岗位人员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

3.其余人员应提供有效的毕业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凭县人社局的确认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与监督

在公开招聘工作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特别提示

(一)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长宁县人社局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和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及时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十三、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831-4623001

监督电话:0831-4622736、5103556、5103735

附件:1.长宁县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岗位表

2.加分证明材料

3.报名信息表

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18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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