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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2015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人员补充公告(1)

2015-05-18来源:本站采编

按照县委、县政府审定的2015年上半年卫生专业人员考核招聘计划,4月28日已在成都理工大学组织专场招聘,但招聘人数严重不足。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154名编制内事业人员,现公告如下(南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同步公告[http://www.scnj.gov.cn/])。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学历,并完全符合《巴中市南江县201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人员补充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相关职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职位要求证件;往届生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职位要求的证件。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3)具备《职位表》中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以2015年4月30日为止,政审时出生时间若档案记载年龄与户籍登记不一致的,以档案和户籍登记中最先记载的为准。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人员报考的,须征得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6)本人承诺聘用后在聘用单位至少工作满六年。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其它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6)本人不愿承诺聘用后在聘用单位至少工作满六年的。

(7)原单位和主管部门不同意流动的。

(8)本县公立卫生事业单位已经在编的。

二、招聘名额和方式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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