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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姑县2015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1)

2015-06-04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美姑县人民政府网[http://mg.lsz.gov.cn]和凉山州人事考试网 [http://lsz.scpta.gov.cn/]上发布):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单位14个,招聘名额为57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美姑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见《一览表》。

(二)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相符。与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4.考生须为2015年7月31日及以前毕业(《一览表》中特别说明的除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落款日期均须在7月31日及以前;报考护理的考生须提供《护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6.符合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7.面向本县范围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美姑籍生源(含考生父母一方在美姑工作或退休的);

(2)2014年12月31日及以前户籍已转入美姑县的。

8.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15年6月16日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在各级公务员(参公人员)招录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仍在禁考期内的。

6.现役军人。

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照像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16日至18日。

2.报名地点:美姑县政府政务中心服务大厅。

(二)报名要求及手续

1.请报考者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相关要求。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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