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11来源:本站采编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遴选人员,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广安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六)调动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即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根据报名情况,可对遴选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二)报考者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通讯不畅或其他原因导致报考者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纪律和监督
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电话:0826-2334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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