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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第3季度遂宁市船山区部分乡镇学校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公告(2)

2015-07-22来源:本站采编

(3)报名手续及方法: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考生于报名时间内,带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及已填写好的《遂宁市船山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一式一份,在网上自行下载,用A4纸正反面打印1份,并按规定粘贴近期1寸证件照片2张,见附件3)到报名地点报名、录入相关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照四川省财政厅、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规定的标准缴纳面试费每人80元,确认报名。

2.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并按照本《公告》规定报名;

(2)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的,都将取消其资格;

(4)填写资格审查表字迹应工整清晰,严禁涂改;资格审查表中凡有字迹改动痕迹的,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律按作废处理,责任由本人自负;

(5)每位报考者只能填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

(6)符合招聘条件的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出具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证明材料。

四、面试考核

(一)组织实施

面试考核工作由船山区人社局、船山区委编办、船山区教体局统一组织。成立学科考核评议组负责考核。

(二)进入面试考生确定办法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于8月11日到前述现场报名处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书》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领取了《面试通知书》的考生为进入面试考生。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于2015年8月12日进行,面试全过程实行封闭入闱式管理,请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提前30分钟进场候考,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分值、内容及方式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教学业务能力和传授知识的技能。面试方式为讲课,其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岗位面试时还需进行技能测试。应聘者的面试成绩,由考核评议组考官采取加权平均的办法确定,应聘者面试成绩将在考核现场公布。

(五)注意事项

考生应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本次招聘的《面试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迟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责任由本人自负。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办法

根据各岗位考核情况,按照双向选择、竞争择优的方式由区人社局、区委编办、区教体局择优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工作由船山区人社局、区教体局组织实施。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定的体检项目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招聘单位和考生对初次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接到体检通知之日起3日内到船山区人社局提出书面复查申请。复查只能进行一次,由船山区人社局组织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政审考察

由船山区人社局会同区教体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政审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七、公示

(一)政审考察合格人员由船山区人社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前述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市人社局:0825-5866013、区人社局0825-2314211、区监察局0825-2239016)。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二)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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