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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攀枝花市民族地区阳光天使计划考核招聘公告(2)

2015-08-03来源:本站采编

(五)公示监督

对体检合格者,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市级公共媒体上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拟服务单位名称和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天。

(六)确定人员

对公示期无异议的,由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确认。招聘人员接到招聘通知后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直接到服务县(区)报到。不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签约聘用

民族待遇县(区)按有关规定为招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服务期合同》,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服务期合同》一式6份,省、市、民族待遇县(区)、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和招聘人员各执一份。合同双方应当严格遵守聘用合同的各项约定,并会同当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招聘人员应自觉接受管理,服从单位安排。

(八)集中培训

招聘人员统一参加岗前培训,培训时间1至2周。

四、相关待遇及优惠政策

受聘人员待遇,按《关于印发四川省民族地区阳光天使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办发[2012]268号)执行。

五、 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凡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可到攀枝花市盐边县卫生局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起止时间:2015年8月13日8:30至2015年8月21日18:30。

招聘工作详情咨询电话:

攀枝花市卫计委组织人事处:0812-3332829

盐边县卫生局:0812-8653225

监督电话:

攀枝花市卫计委监察室:0812-3332963

附件:2015年攀枝花市民族地区阳光天使计划考核招聘岗位需求信息表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民族地区阳光天使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攀卫办〔2012〕293号).PDF

攀枝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3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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