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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前锋区2015年公开选调部分学校教师公告(3)

2015-08-06来源:本站采编

五、考核

(一)根据公开选调职位及名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考核人员。因资格审查、面试缺考等原因产生实际参考比例达不到选调名额2倍的职位,其进入考核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选调名额达到2倍职位的最低面试成绩。若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按学历高低、职称等级高低及工龄长短的顺序确定考核人员。考核对象名单于2015年8月21日在广安市前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广安市前锋区教育科技体育局网公告。区外报考人员考核以审查个人人事档案和核实报考资格为主,考核由区教科体局组织实施。考核对象属前锋区外的,应于2015年8月21日到广安市前锋区教育科技体育局政工股领取调档函,并于2015年8月26日前将个人人事档案交至广安市前锋区教育科技体育局政工股。

(二)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在本职位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六、公示

(一)考核合格的人员列为拟调动人员,并在前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前锋区教育科技体育局网公示(同时张贴在前锋区教科体局公示栏),公示期5天。

(二)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反映情况必须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须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调动人员,调动人员由前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报调配领导小组和选调领导小组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

八、纪律与监督

(一)在公开选调工作中,要确保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调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次公开选调教师设立举报电话,接受公众监督。

举报电话:区纪委:0826—2883123

区教科体局:0826—2861166

区人社局:0826—2889299

九、特别提示

本次公开选调教师过程中的各类公告、信息及调整、补充的事项均在广安市前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qf.gov.cn/)、广安市前锋区教育科技体育局网(http://jk.qf.gov.cn/)适时公告,一律不再单独通知。因报名人员不主动、不及时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未能按时参加面试、考核和办理调动手续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附件:1.广安市前锋区2015年公开选调部分学校中小学教师职位情况表

2.广安市前锋区2015年公开选调部分学校中小学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

广安市前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安市前锋区教育科技体育局

2015年8月6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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