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16来源:本站采编
提示:1.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表》时,所填专业须与本人毕业证上所载专业名称一致。
2.报考者在招聘期间必须保持填报《报考信息表》上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所留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导致无法联系者,后果自负。
(四)资格审查:由仙海区党群工作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及地点:
1. 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及地点:2015年10月8日在仙海政务网上公告,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未来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领取面试通知书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
2.面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考试考核
考试采取综合面试。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否则视为考试不合格,不予聘用。
1.综合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的责任感和进取心,业务知识、工作能力和水平,组织协调和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等。满分为100分。
2.考试成绩将在考试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在仙海区政务网公示。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由考核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人员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
考核结束后,由考核小组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后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申请复查一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由考核小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综合考核
仙海区党群工作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公示
考试考核、体检、综合考核合格者由仙海区党群工作部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仙海区政务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九、审核确认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将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岗位)、招聘岗位要求的职称资质证及以下材料送交招聘单位:
1.在职人员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市人社局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2.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普通大专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区党群工作部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市人社局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此次考核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聘用关系。
十、其他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纪检监督电话:0816-2760555
201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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