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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岳池县考核招聘师范类研究生的公告(2)

2015-10-15来源:本站采编

(二)签订就业协议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人员签订《就业协议》(若应聘者报考的单位同一专业职位额满,可根据本人意愿调剂至其他招聘单位相同专业职位。面试时应聘者须带上《就业协议》)。

(三) 考核

由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科技体育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习成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对考核不合格的应聘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体检人员名单在岳池县人力资源网(http://scycrsj.gov.cn/)上公布。

2、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四川省教育厅颁布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川教[2004]295号、《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文件和有关规定执行。

3、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临时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与体检人员名单一并在岳池县人力资源网(http://scycrsj.gov.cn/)上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4、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两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临时指定的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而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岳池县人力资源网(http://scycrsj.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八、聘用及待遇

(一)手续办理。经面试、考核、体检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县人社局对拟聘人员进行核实,经考聘师范类研究生、特殊教育专业教师领导小组批准后,按程序办理手续。拟聘用人员接聘用通知后须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相关聘用手续,超过规定时间未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人员均按《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进行管理,列占用人单位事业编制,其工资福利待遇按现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执行。所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工作满6周年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进行工作流(调)动。

(二)实行试用期(受聘人员为首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计入合同期内,试用期的工资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九、纪律与监督

考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在县纪委(监察局)的全程监督下进行,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咨询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员管理股,也可登录:岳池县人力资源网(网址:http://scycrsj.gov.cn/)查询。

联系电话:0826-5245966(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员管理股)

监督电话:0826-5222604(岳池县监察局)

附:岳池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岳池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2015年10月8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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