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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2015年下半年公开考调部分州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2)

2015-10-16来源:本站采编

(2)上传照片。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时,必须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色数码证件照一张(JPG格式、16-32KB),并在网络报名成功后的二个工作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二)资格初审

各州级主管部门根据提交的《报考信息表》和上传照片质量,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招聘范围、对象、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二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其中一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三)报名确认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者,必须于2015年10月22日至10月28日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完成报名确认及缴费。

报名确认时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50元/科的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

网上缴费于2015年10月28日17:00截止。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完成报名确认,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2015年11月2日—11月4日,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无法参加考试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由各州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一科,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 2015年11月4日上午09:00—11:00。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持有准考证、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4)笔试不设开考比例,笔试成绩达45分者均可进入面试。

2.面试

(1)面试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凡笔试成绩达45分者,于11月5日到各州级主管部门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各州级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招聘范围、对象、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合格者由州级主管部门发给《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时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①《甘孜州州级事业单位考调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原件一份(双面打印);

②二代公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当地组织、人社部门或州级主管部门提供的《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如:专业技术人员聘任证书、管理人员任职文件);

③所在单位经费形式(财政全额拨款或差额拨款)的证明(签章);

④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二张及本人近期免冠彩色数码证件照一张(JPG格式、16KB-32KB)。

(2)面试方式:除州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教师岗位采取说课方式进行面试外,其余岗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试。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考察:考试结束,原则上按考调岗位考调名额等额确定人选,由州级主管部门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形成考察报告。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七)体检:根据考察情况,由州级主管部门确定拟调人员,并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由报考人员个人向医院缴纳。

体检标准:

报考州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教师岗位的,体检标准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川教〔2004〕295号)及《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执行。

报考其他岗位的,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八)公示和调动:体检合格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相关资格。

公示期间无不良反映的,由州级主管部门安排到相应岗位试用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试用期间工资、福利待遇等由原单位解决。正式调入后,根据本人综合条件和工作情况执行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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