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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涪城区2015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幼儿教师的公告(2)

2015-10-29来源:本站采编

3.查询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5年11月5日至11月10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绵阳市2015年下半年县市区公开招聘教师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照片审核不合格者,请于2015年11月10日下午17:00前重新上传质量合格的照片。考生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咨询。

提示:资格初审或照片审核通过后,如个人误删除报考信息表,造成网上报名信息库中无本人信息的,视为报名不成功,报考者将无法在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二)确认缴费

经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须于2015年11月5日至11月11日上午12:00期间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缴费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三)岗位调整情况

笔试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由市人事考试中心予以退费。岗位调整情况将及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涪城政务网上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于2015年11月30日上午10:00至12月4日24:00前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内容见《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绵阳人事考试网可下载),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定为2015年12月5日(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政策性加分

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的人员,截止2015年11月9日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川人发〔2007〕16号、川组通〔2010〕4号文件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文件规定加分。上述文件中“评为优秀”指表彰优秀,非日常年度考核优秀。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政策性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凡已享受过加分并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人员,不再享受上述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15年12月2日至12月4日上班期间将以下材料送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股(涪城区文庙街8号510室)进行审查:

(1)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级以上组织、人社、团委、教育部门盖章和本人签字的《政策性加分证明材料》原件。

(2)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不再享受加分政策,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4.笔试成绩、笔试折合成绩、政策性加分、岗位排名和是否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情况将于2015年12月22日左右在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pta.gov.cn)上公布。

(二)面试

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考岗位招聘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名额3倍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将笔试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人员。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5年12月下旬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涪城政务网上进行通知。考生在接到通知后,应携带《绵阳市2015年下半年县市区公开招聘教师报考信息表》一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岗位)、教师资格证和招聘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原件及相应复印件一份,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通知单。其中,201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携带《绵阳市2015年下半年县市区公开招聘教师报考信息表》一份,身份证、学生证原件或就读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及相应复印件一份。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2.我市行政区划内行政机关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人员、事业单位未满招聘公告规定服务期限的在编人员报考的,须出具主管部门和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其报考手续。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面试为试讲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50%折合计算。

六、体检及考核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排序,招聘单位另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招聘名额3倍的岗位,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开考试单位其他达到比例的岗位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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