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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下半年崇州市公开招聘教师公告(3)

2015-10-29来源:本站采编

原件校验合格者,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凭本人身份证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由招聘单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名单通过崇州公众信息网人社局部门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index.php/?cid=2933)进行公布,不再单独进行电话通知,请各位考生注意网上查看相关公告。

(三)面试

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六、体检

主考机关依据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在崇州公众信息网进行公布,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由人社部门确定其他考核办法择优录用。

1.应聘人员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2.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的三日内向主考机关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主考机关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3.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次序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递补体检人员名单在崇州公众信息网上进行公布。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

七、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主考机关确定进入考核人员范围,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

因本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考生成绩排名次序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核。

八、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主考机关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崇州公众信息网及崇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公示栏上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市人社局审核确认。审核确认后的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到单位报到。其中,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资格证和报到证,并凭证书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报考相同岗位的拟聘人员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选择招聘单位。

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需在崇州市服务满五年以上方可办理调动等手续。

十、纪律和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崇州市监察局 电话:028-82272271)。

本公告的解释权属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28-82208550

报名咨询电话:崇州市教育局 028-82313245

相关网站:

成都人事考试网 :http://www.cdpta.gov.cn

崇州公众信息网:www.chongzhou.gov.cn

崇州公众信息网人社局部门站点:www.chongzhou.gov.cn/index.php/?cid=2933

附件:《崇州市201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28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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