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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庆区201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4)

2015-12-15来源:本站采编

(二)面试

1. 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的主要范围为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方面。

2.面试人员确定: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区乡管理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笔试开考比例调整的面试入围人员比例作相应调整。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

3. 面试手续的办理。面试前3天在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资格人员名单一并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应按面试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不在规定时间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面试空额不予递补。

4. 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因面试资格人员不领取面试通知书、未缴纳面试费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出现此种情形时,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5. 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五)考试成绩公布:各科考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实际参加最后一科考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采用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于体检前3天在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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