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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文县事业单位201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3)

2015-12-18来源:本站采编

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 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和执业资格证的岗位需提供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已参加职称、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市以上相关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书面证明原件)。

资格审查合格者按川价费〔2003〕237 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说课)80元,并领取面试(说课)通知单。

(三)报考要求。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五、政策性加分

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宜人社发〔2011〕1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通知》(宜组通〔2013〕7号)等政策规定,符合国家、省政策规定报考事业单位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加分累计最高不超过6分。

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上述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报名时将以下材料一并交到兴文县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兴文县古宋镇香山西路641号县政府综合楼四楼会议室旁402办公室)进行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组织部)出具的证明(附件3)、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

在本次报考前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或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六、考评考核

(一)考核方式。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或说课方式进行。面试(说课)总分为100分,面试(说课)成绩进行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说课)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卫计系统考评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教育系统考评考核总成绩=说课成绩+政策性加分

(二)考核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说课)通知单,参加考评考核人员凭面试(说课)通知单、本人有效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核主要范围。结构化面试主要考评应聘者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等方面;说课采取说微型课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对报考岗位科目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

(四)考评考核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说课)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考核工作结束后,县人社局于面试(说课)后 3 个工作日内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中国三江人才网网站上公告考评考核总成绩及排名。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评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评考核总成绩相同,按面试(说课)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说课)成绩相同,将对相同成绩考生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1)参加体检人员均在指定的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人员考评考核总成绩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2)教育系统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印发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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