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12来源:本站采编
1、考核招聘人员原则上安排为乡镇事业单位的管理岗位人员,东坡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聘用人员情况和岗位需求,确定聘用人员工作单位和签订聘用合同,并培训上岗;如不服从组织安排,取消其考核招聘资格;
2、从大学生村官中经考核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年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县(区)和本区其他区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由东坡区纪委(监察局)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
中共眉山市东坡区纪委(区监察局):028-38444441
咨询电话:
东坡区委组织部:028-38114774;
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8221394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组织部、眉山市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01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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