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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通江县2014年公开招聘中学教师的公告(1)

2014-04-11来源:本站采编

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 江 县 教 育 局

关于2014年公开招聘中学教师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中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数量及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中学教师300名,其中:高中教师105名,初中教师185名,职教师资10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通江县2014年公开招聘中学教师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报考高中、初中教师岗位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6年5月1日及以前出生)至35周岁及以下(1979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4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报考高中教师(含职教师资)岗位须具有高中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须具有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相关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相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尚未作出结论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不适宜报考的;

6、在编工作人员及特岗教师未经其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的;

7、现役军人。

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公布岗位。于2014年4月12日前在四川人事考试网站(http://www.scpta.gov.cn)、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ctjrsj.gov.cn)、通江教育网站(http://www.sctjedu.net)上公布招聘岗位。

(二)网上报名。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报名时间为2014年4月24日至4月30日18:00。

报考者登陆考生之家网站后,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通江县2014年公开招聘中学教师岗位及条件一览表》,详细了解招聘范围、招聘条件及相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已经注册的可以直接报名),真实、准确、完整填写《通江县2014年公开招聘中学教师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并按要求上传jpg格式、大小在20KB左右的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上传的照片必须与本人相符。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并且只能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考者填报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须与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上的信息一致,否则取消报考资格,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报考者如隐瞒有关问题或提供、填报虚假信息及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资格初审。本次资格初审不对报考者填报的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只对报考者上传的照片质量通过网络进行审查,上传照片质量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照片。报考者可在报名后次日登陆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须经笔试后的资格复审确认。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将即时取消资格。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公告提供的联系电话予以咨询。

(四)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且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费〔2003〕237号〉规定,按每人每科笔试5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用),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 3日24:00。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报考者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和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2014年5月16日上午(12:00前)到通江县教育局递交减免报考费用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打印信息表和准考证。网络资格初审合格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于2014年5月14日至5月16日登陆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笔试和资格复审时使用;打印本人《准考证》(申请加分的报考者须打印两份《准考证》),并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逾期未打印《报考信息表》、《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笔试时,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六)加分审核。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团委、人社部门、民政部门、教育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

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

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任何同项目加分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者于2014年5月16日上午(8:30至12:00)在通江县教育局递交服务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团委、人社部门、民政部门、教育部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加分审查和认定。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役、奖励、学历、优秀士兵等相关证书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加分审查和认定。不按规定递交加分材料或逾期递交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七)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的方式进行。

2、考试内容:公共科目笔试参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的通知》(川人社发〔2012〕145号)进行命题和考试,卷面满分为100分;专业科目笔试内容为报考者报考岗位所涉及的学科专业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

3、考试时间:公共科目笔试:2014年5月17日上午;专业科目笔试:2014年5月17日下午。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4、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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