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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2014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高学历和急需专业人员的公告(2)

2014-04-25来源:本站采编

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有误或不畅通导致无法通知资格复审或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共同实施。面试工作具体时间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自行确定,原则上在2014年6月30日前结束。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少数具有较强专业技术背景的岗位,可适当增加专业测试内容。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并在面试结束后5日内及时组织体检。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招聘岗位名额3倍比例的,可由主管部门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凡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工作应于7月20日前结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由主管部门(单位)按考生面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

各主管部门(单位)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7月30日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统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工作原则上于8月20日前结束。

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的,不得办理聘用审批(备案)手续并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工作以人社部门办理人员聘用审批手续为结束,此后不再递补人员。

受聘人员管理按照《雅安市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管理的实施意见》执行,其中首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年,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6个月(再次参加工作的人员是指考生原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上岗或不签定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政策待遇

(一)编制

本次招聘使用事业编制,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在雅安服务期不少于5年。

(二)工资、补助

按照《雅安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试行)》(雅委办〔2011〕40号)规定,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对引进的硕士研究生由用人单位发放不少于3万元的安家补助,职务、职称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除享受正常的工资、福利外,每月发放人才津贴1000元,自引进之日起发放3年。安家补助于试用期满后分5年发放到位。

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岗位所招聘人员的相关补助标准按照学院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市级部门(单位)考核招聘工作由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部门及其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考核、聘用等工作。

(二)本次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委(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三)服务电话:

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 危疆泽,0835—2852155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孙洪昌,0835—2223370

(四)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雅安市人事考试中心 0835—2227020

电话服务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节假日、周末除外)

本公告由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雅安市2014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高学历及急需专业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25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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