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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公安局公开招聘工勤人员的公告(2)

2014-04-29来源:本站采编

(五)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通过后的人员请于2014年5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到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现场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50元)并领取准考证。

(六)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到3人以上方能开考。

三、考试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考试内容为道路交通法规及安全基本知识等,笔试总成绩为100分。

(二)面试和实际操作技能测试。

面试和实际操作技能测试一并进行,实际操作技能测试白天和夜间驾驶的基本操作、应急处理及机械故障的排除等。面试和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总成绩为100分。

(三)成绩计算及成绩查询。

应聘者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和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成绩×70%。各项成绩在市公安局张贴或凭本人身份证号电话查询。

四、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以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成绩确定名次)。体检医院由市公安局指定我市三甲以上医院开展,按照入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市公安局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五、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市公安局政治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填写《攀枝花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勤岗位新补充人员情况登记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报考者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市公安局有权取消其报考资格,签订劳动合同的,解除聘用关系,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六、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按攀委办〔2012〕86号文件及有关政策执行。

七、本公告由攀枝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报名表  

2014年4月29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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